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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6.學校衍生企業-以「校」統計





查詢結果

統計說明

年度[歷史資料]

係指【年度】為篩選條件。

設立別

係指【公立、私立】大專校院等分類。

學校類別

係指【一般大學、技專校院、宗教研修學院】等。

學校名稱

係指【學校校名】。

衍生企業數

係指當年度新成立在案之企業總數,其企業在成立時運用學校擁有know-how或專利權之研發成果作為公司運作所需之技術,並依公司法規定所成立之公司,並無解散事實者。

衍生企業資本額組成之學校資源投入總金額

係指當年度新成立在案之企業,其資本額由學校資金投入與學校其他資源投入之總金額:

1. 學校資金投入:學校以「資金」方式投資。

2. 學校其他資源投入:學校以「技術入股」方式投資之累積作價金額,優先認定市場公開價值,其次為股票面值(額)。

衍生企業回饋學校之總金額

係指當年度新成立在案之企業依據雙方簽訂合約之內容以「股份比例或其他方式(如權利金、衍生利益金)」回饋學校之「技轉金額」與「其他金額」之總金額:

1. 技轉金額:係指合約中述及有關學校技術授權、技術入股等項目可獲得之公司回饋金額。

2. 其他金額:係指合約中述及「非關學校技術移轉」公司回饋之「合計金額」。

衍生企業組成人員

衍生企業公司組成人員,以【教師數;學生數】等類別呈現:

1. 教師數:係指公司組成人員受「聘任」為現任校內專任教師者(包括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護理教師等),並依【現職為專任教師並兼職公司職務者;現職為專任教師借調至公司擔任職務者】等類別呈現。

(1) 現職為專任教師並兼職公司職務者:係指任職於校內專任教師且同時兼任公司職務,並符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教育部99年5月13日台高字第0990081723號函」及學校相關規定。

(2) 現職為專任教師借調至公司擔任職務者:係指屬於校內教師依據「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經學校同意借調至公司擔任職務者。

2. 學生數:係指擔任公司職務之學生數,並依【在學學生數;近5學年畢業之學生】等類別呈現:

(1) 在學學生數:係指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並擔任公司職務者,不包括選讀生、休退學生、學分班、保留入學資格或無學籍學生。

(2) 近5學年畢業之學生:係指畢業於近5學年度之畢業學生擔任公司職務者。

資料來源

資料由【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研22. 學校衍生企業」、【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之「表14-11學校衍生企業明細表」產出,並由【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技職司】彙整提供,以每年3月統計前一年度資料為主。

備註

本表之各項金額數據以新臺幣「元」為統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