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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1-1.國立學校可用資金、本年度現金增減情形-以「校」統計




查詢結果

統計說明

年度

係指【年度】為篩選條件。

設立別

係指【國立】大專校院等分類。

學校類別

係指【一般大學、技專校院、宗教研修學院】等。

學校名稱

係指【學校校名】。

國立學校可用現金

1. 國立學校決算之【可用資金】,係指學校短期內可自由運用之資金,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可用資金指現金(含銀行存款)加上短期可變現資產及扣除短期須償還負債之合計數。

2. 國立學校可用資金計算公式如下:

現金及定存(A=1+2+3)

現金(1)

存款期間三個月以上,一年內到期之定期存款(2)

存款期間一年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3)

加:短期可變現資產(B=4-5+6+7)

流動金融資產(4)

流動金融資產屬存款期間三個月以上,一年內到期之定期存款之部(5)

應收款項(6)

短期貸墊款(7)

減:短期須償還負債(C=8-9+10+11+12-13)

流動負債(8)

流動負債屬指定用途捐贈款已提撥準備金之部(9)

存入保證金(10)

應付保管款(11)

暫收及待結轉帳項(12)

暫收及待結轉帳項屬指定用途捐贈款已提撥準備金之部(13)

減:資本門補助計畫尚未執行數(D)

=可用資金(E=A+B-C-D)

國立學校本年度現金增減情形

1. 國立學校決算之【本年度現金增減情形】,係指學校於1個年度內,透過業務活動、投資活動及融資活動而產生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數流入和流出淨增減結果。

(1) 業務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指投資、融資活動及匯率影響以外,列入本期收支計算之交易及其他事項所產生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現金及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債權證券)之流入與流出。

(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指取得及處分約當現金以外之流動金融資產(不計交易目的流動金融資產之增減數)、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礦產資源、生物資產-非流動、無形資產、什項資產、待處理資產,增加及減少長期應收款、貸墊款、準備金、遞延資產,取得利息、股利屬投資之報酬,所產生之現金流入與流出。

(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指增加及減少債務、其他負債、基金、公積,填補短絀,所產生之現金流入與流出。

(4) 匯率變動影響數:指外幣現金餘額按期末結帳匯率換算成新台幣,大於按外幣收付當時匯率或當期加權平均匯率換算成新台幣之收支差額者,以正值表達;反之,則以負值表達。(107.12首次新增)。

資料閱讀說明

1. 可用資金較低之學校,表示學校用以支應經常性支出(如:教學成本、人事費用、水電費等各項支出)與工程款項之資金較不充裕,學校如有投資活動(如:興建工程)等之資金需求,上開資金又不足以挹注時,恐須處分固定資產或透過舉借債務等方式因應。

2. 本年度現金(含銀行存款)增減情形小計數如果為負值,表示學校該年度營運活動及融資活動所產生之淨現金,不足以支應該學年度之投資活動(如:購置固定資產)所需,須仰賴學校歷年滾存之現金支應,又上開資訊僅表達學校ㄧ個年度之現金增減情形,如該校當年度有興建或處分不動產等,皆會使現金異常增減,爰應參酌歷年資料作綜合評估。

3. 學校單項財務指標欠佳,並不表示學校整體財務狀況異常,仍應配合學校歷年財務報表之資訊及非財務資訊(如:註冊率)作綜合判斷。

備註

1. 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於105年11月1日合併為國立清華大學,爰國立清華大學數據包括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資料。

2.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及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為107年2月1日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爰106年度數據仍以合併前情形分開列示;107年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數據為3校合併後之數據。

3. 本表之各項金額數據以新臺幣「千元」為統計單位。另本表不包括臺北市立大學資訊。

4. 配合中央政府作業基金自107年度起導入企業會計準則(EAS),適用新修訂之會計科目,爰酌修可用資金公式。

5. 本表細數之和與總數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

資料來源

資料由【教育部會計處】提供,並以學校決算數為主。